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国家立法建立军人个人养老保险基金。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负担。
对于保障军人养老生活水平,解除军人后顾之忧,安心部队服役,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美国有退伍军人团体人寿保险计划。德国为职业军人、合同军人、义务兵和复训人员设立退役养老保险。日本对防卫省人员实行集体养老金保险、退役军人互助养老保险、团体养老保险。法国、加拿大对军人实施的社会保险均包括养老保险。土耳其为武装部队成员提供的社会援助内容中也包括退休金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政策具有多样性,不同的退役人员享受不同的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后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托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水平通常高于社会其他成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照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涉及四类退役人员:
①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执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享受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退休后按企业的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②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③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④退役的士官和义务兵,在城镇安置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号左右将应发放的退休养老金下拔给每位退休人员的银行帐户上;
有些地方退休时约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不是统一的,目的是为缓解领取的高峰而分批发放的;
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建议到当地社保局去咨询,或者问一下已经在拿退休金的人。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后次月开始可以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工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