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培训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1.培训关系是劳动关系,只不过是事实劳动关系。

2.相关法律条文如下:根据《劳动法》第3条、第4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职前培训属于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同时建立。

因此,法律上讲是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