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执行
贷款的房子会被强制执行吗
贷款没还完的房子可以执行,拍卖所得先用于还银行贷款。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唯一房屋的,则可能不予执行。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还没有按揭完的房屋,但对房屋拍卖款,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
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务人贷款买的房子是在可执行范围内的,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在回款后银行优先受偿后,剩余部分给债权人,再有剩余给债务人。
法律分析
房子有房贷,可以强制执行。第一,有财产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责任。拘留、罚款、拒执罪。第二,按揭房产还未办理接房手续或者还未装修入住的话,则极大可能被查封、拍卖。但涉及房产这类不可分的财产,不太涉及超标的问题。毕竟拒不付款,是责任。第三,若已入住,涉及唯一住房,即便不拍卖。也会被查封。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只是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综上所述,债务人贷款买的房子是在可执行范围内的,可以强制执行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被银行了,贷款房会被执行吗?
不会。如果对方提讼并判决偿还欠款,在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的话,对方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由于房屋属于按揭房且贷款没有偿还完毕,银行对房屋享有抵押权,仅能查封该房屋,只有等到贷款还清,银行解除抵押之后,才能对房屋采取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一、欠银行贷款被会有什么后果
1.欠银行贷款不还,属于民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2.债权人向提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
二、欠银行贷款被传票之后怎么办
当事人在接到的传票后,应该积极准备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同时,类似于这类欠贷,作为被告只有依法还款,或者想办法与银行和解,是前提条件,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有房贷的房子会被执行吗
一、按揭的房子能被强制执行吗?
按揭的房子能被强制执行,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九条对人民查封,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还没有按揭完的房屋,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银行有优先受偿权,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并附有执行依据,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但对房屋拍卖款,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二、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1、人民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的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人民有权查封、扣押财产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被查封的财产,执行人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上述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财物和行为都可以是强制执行标的,而对于按揭房来说,虽然购买并没有取得全部的所有权,但房屋依旧属于公民的财产,故此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但如果强制执行导致银行的权益受损,被执行人需要承担补偿或者是赔偿等的责任。
有贷款的房子怎么执行
房子有房贷,可以强制执行。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可以执行吗
法律分析:贷款没还完的房子可以执行,拍卖所得先用于还银行贷款。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唯一房屋的,则可能不予执行。第一,对其他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在执行中可以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第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因此,对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银行作为抵押权人,要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