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登记是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管理行为。登记包括的权利:集体土地权属;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属;森林、林木;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办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明要上交吗
1.是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要交给房管局的。
2.房管局要作为档案进行留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