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环境污染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业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在发展工业,发展城市的过程中,伴随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水源、土壤和大气中的污染物,通过生物链最终存在于桌上的食品中,给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治理环境污染,则牵涉城市规划、产业结构、科技水平等众多因素,甚至和有些地方的财政、劳动就业等产生矛盾。
2、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 农药是农产品安全性的主要危险因素。一方面是国外不断以此作为“绿色壁垒”,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另一方面,我国国内还在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据了解,我国对于5种高毒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的问题,只能于2004至2007年分3个阶段削减使用。一方面是低毒农药、生态农药的研发落后,农药产业结构单一;另一方面,高毒农药的效果明显,农户从经济效益出发也倾向使用高毒农药。
3、中小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食品产业的优化升级,引导企业走上"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大道,是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但目前中小企业还是占了多数,这与我国工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是一致的。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企业一下子都达到发达国家/地区食品工业的发展水平。地区间、企业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食品安全发展水平的不协调。而且,已经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不仅直接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而且还带动了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再就业机会,特别是低技术工人的就业机会。因此,中小食品企业在维持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制订食品安全政策时不可忽视其地位。
4、 不良饮食行为 行为和生活方式与食源性疾病有很大的关系。例如,随着日本料理饮食文化的传入,“刺身”等食物也越来越流行。然而这种生食动物性食物的饮食方式与我国国情并非是完全相适应的。实际上,食用养殖淡水鱼加工的生鱼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我省珠三角地区寄生虫病呈高发态势。另外,食用野生动植物可以说是一个陋习了。非典以后,这种不良习惯得到了改善,但仍然未能杜绝。 5、法制与市场机制 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另一种特别严重的行为是使用非食品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然而,时有发生的“瘦肉精”、“苏丹红”和“孔雀石绿”等事件均涉及人为故意使用禁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反映了我国在食品安全立法与执法上存在漏洞,不能完全适应我国食品安全发展的形势需要。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水平也与市场环境有关。企业信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成熟的市场竞争机制能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竞争应该是竞争核心,接着才是价格竞争。然而,众多中小企业在科技含量低,质量、卫生水平不稳定的状况下,仍然能够获得生存空间。这种现象说明市场消费结构分化比较严重,低消费群体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在这种无序的竞争环境下,企业信用体系根本无法建立。中小企业着眼于短期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是作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6、社会保障能力 正如上面所说,我国存在一个十分庞大的低消费市场,价格竞争手段在这个特定的消费市场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一般而言,这个低消费群就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工矿企业周围。由于从劳务工作中获得的支付能力十分有限,而且得不必要的社会保障,从而使这个低消费群体成为伪劣食品、不安全食品的主要受害者。食品安全、消费能力和经营成本之间,在现实条件下存在较大的矛盾。这种矛盾的解决需要通过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来实现。从这个意义来说,随着贫穷的消除,食品安全才会有大的飞跃。
7、食品安全教育 食品安全教育薄弱也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造成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容易做出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高风险操作行为;另一方面造成消费者不太清楚如何科学合理选择和处理食物。其实,每个家庭在自制食品时,也应该遵守良好的食品操作规程,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向食品制作人员推荐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预防指南,即安全制备食品“十大黄金规则”。这些简单易行的食品操作要求的知识并没有得到普及。
8、 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国际贸易方面,发达国家也常依据WTO/SPS协议有关保护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条款,以食品安全为由,通过制订严格,甚至苛刻的技术标准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需要运用到风险管理,也必须考虑国家利益的问题,不能够简单地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单纯的技术问题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