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怎么维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辨别他人是否侵犯了姓名权,主要看是否具备构成侵权的4个要件:第一、需要有侵害的事实存在。即由于他人侵权而造成被侵权人财产上或人身上的损失或损害;第二、侵权行为违法。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或是故意或是因过失而造成他人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