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态度恶劣怎么投诉

一、公职人员态度恶劣怎么投诉

1、公职人员态度恶劣投诉方法如下:

(1)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或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打电话;

(2)可以到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写信或致电相关媒体;

(3)通过媒体和其他监督机构进行举报。

2、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二、举报公职人员需要什么证据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