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为 自作出之日。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第五十六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