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几个法律问题

1、应收账款转让是通知生效还是同意生效?

合同法规定很清楚,债权转让是通知生效。

2、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如何送达?

既然应收账款转让是通知生效,即只要通知送达买方,那么就对买方生效,买方就负有对保理公司付款的义务。那么,到底应当如何送达通知呢?

常见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公证送达;

(2)EMS快递送达;

(3)普通快递送达;

(4)挂号信送达。

(5)派专人送达。

关于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收件人问题。如果商务合同里面有指定合同双方的联络人(代表),则可直接送达给该联络人(代表),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快递给总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均可。

3、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如何表述?

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是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格式问题。实践中,并无固定格式。但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明确应收账款转让的意思表示;

(2)明确所转让的应收账款范围、金额;

(3)明确应收账款受让人及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