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办居住证的代理机构

居住证到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办理居住证的手续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像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长沙居住证办理条件与流程

承办机构:各区县所属派出所

办理事项:居住证办理

咨询电话:参考以下各派出所服务电话

长沙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长沙居住6个月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长沙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省内户籍5年内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长沙居住证办理时限

1、申领人未办理居住登记的,需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2、申领人已办理居住登记但未满半年的,从申领人初次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登记满半年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3、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城内六区派出所,望城区局高塘岭、星城、同兴、黄金所,长沙县局星沙、泉塘、新安、湘龙所,浏阳市局淮川、荷花、集里、关口所,宁乡县局玉潭、梅家田、金洲、历经铺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4、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