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打我当时没还手,事后拿刀把他伤了、责任怎么算?要赔钱吗?应该怎样正确处理

需要负责任。如果被打时还手就属于正当防卫。事后再拿刀伤人,属故意伤害,性质已变了。正确处理方式应是被打后报警,并到医院验伤,而不是挟私报复。具体要看被害人的伤势程度,如果是很轻的,那么可能就是民事上的赔偿医药费等责任,但是如果严重的话,那么就可能构成刑事上的犯罪了,故意伤害罪。

法律分析

如果被人打,当时是可以还手反抗来保护自己的,根据情况可以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但是如果事情过后,又拿刀把对方伤了,后果就比较严重了。因为正当防卫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他人的不法行为正在侵害或者即将侵害你的切身利益,这个时候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把他人伤了是构成正当防卫的,但是在侵害发生过后,采取措施或者是拿刀把他伤害,这种出气报复行为是要负责任的。说到具体负的责任,这个要看对方受伤的程度,如果是很轻的,那么可能就是民事上的赔偿医药费等责任,但是如果严重的话,那么就可能构成刑事上的犯罪了,故意伤害罪。这个惩罚是比较严重的。建议以后出现同样的情况,最好当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如果事情过后,可以采取报警或者起诉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时冲动,伤害他人来出气,反倒给自己带来更大的责任那就不划算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