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关系
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工作内容不同,工作的场所不同,定位也有所不同。前者在法院或者看守所工作,是这些地方的派驻值班律师;后者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检察院工作,是对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的。
一、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有什么?
定位不同:值班律师免费为犯罪赚疑人 、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值班律师提供的不是 ”辩护”,而仅仅是“ 法律帮助”,因此, 值班律师并不具备辩护人的身份
,而只是法律帮助者的身份。普通律师非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具备辩护人身份。
场所不同: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 、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而普通律师不可以。
内容不同: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程序选择建议、申诮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由于值班律师并非是辩护人,因此不享有阅卷权 ,会见权
、通信权 ,调查取证权等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普通律师享有这些权利。
二、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职责有什么?
值班律师五项职责,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这五项职责基本覆盖了审前程序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值班律师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指的是刑事诉讼中受被告人委托或经法院指定,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辩护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时,必须依法进行正当辩护,不得肆意捏造事实、曲解法律,作非法辩护。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责: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是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见面,不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服务。辩护律师主要是受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行有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的权利,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这也是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主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