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间接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第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第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第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第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扩展资料
间接控股形式
1、父子孙结构,即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甲80%的股份,子公司甲又直接拥有它的子公司乙70%的股份,则母公司间接拥有子司乙56%的股权(80%×70%),子公司乙的少数股权为44%。
所以,母公司不仅要将子公司甲,而且还应将子公司乙纳入合并范围。
在这一结构下,是否应将间接持股的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不取决于控股方式和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而是取决于母公司能否对间接持股的企业进行控制。
2、联属结构。母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乙)的股份虽未达到半数以上,但通过其子公司(甲)持有乙公司的股份,累计已达到半数以上的股份,由此而形成的企业集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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