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什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来说,这些人员需要接受以下方面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证:

1.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这些培训和资格认证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2.特种作业人员:这些人员包括从事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工种的人员,他们需要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活动。这些培训和资格认证可以帮助他们掌握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证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生产经营单位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资格认证标准,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接受全面、科学、有效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证。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还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确保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这是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