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执行裁定书电子送达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法律文书的送期限没有作出具体的期限,只对上诉的期限作出了规定,所以裁定送达的期限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电子送达方式与传统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邮件一经发送成功,诉讼文书即视为送达,产生法律效力。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即为送达时间,系统将会自动生成送达回证返回案件管理系统。
注意:
法院在发送邮件同时向受送达人手机号码发送相关短信提示信息。在诉讼期间,如果停用或变更手机号码的,应当及时通知法院,否则导致无法送达或者送达不及时后果自负。
根据法律规定,电子送达必须经过受送达人的同意,但在实践中适用电子送达优先原则。受送达人为非自然人或律师代理的应当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不同意应有正当的理由,也可以采用传统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