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区落户政策

天津武清区落户政策如下:

1、积分落户的政策出台,到目前为止已执行了几年的时间。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居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居住证积分达到140分以上,可以通过积分申请,办理天津常住户口。

2、办理周期:一般以半年为一个办理周期。每半年申请一次,每年的上半年是一月至四月为申报期,五月和六月是打分和公布。

3、结果的时间:每年的下半年是七月至十月为申报期,十一月和十二月为打分和公布结果的时间。积分落户要求必须在天津有一年以上的连续社保才能申请,并且补交不算。

4、成功率:积分落户按分数确定是否可以落户的,每个积分落户的申报周期,积分窗口都会公布一个分数线,只要是分数超过这个分数线的申请人,就可以落户天津了。

一般办理落户需要的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综上所述,天津积分落户和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如果通过积分落户或者人才引进落户成功,而且在武清买的房子房本下来了,那么大人可以立户,孩子的户口也能跟申请人一起迁到天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