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很有必要

牛日成 | 撰文

聪聪 | 音频

陈炯 | 版式

在传统的家庭教育理念中,认为孩子教育是家庭的私事。因此,国家立法干预家庭教育有没有必要曾经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随着近年来发生不少家庭教育缺陷事件,反映出一些父母存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问题,不仅影响到孩子的成长,而且还给 社会 带来危害,凸显出立法引导父母教育好孩子的必要性。

自古以来,在中国人的教育理念中,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就很受推崇。我国传统启蒙经典《三字经》中说“养不教,父之过”,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相声有说“人活一世是要有规矩的。有礼数有体统,孩子在街上走,穿着打扮看娘的手艺,说话办事显出爹的教养。”当今时代的说法是,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家风是 社会 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说法都说明,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引导是固有的责任,同时也说明父母言行、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和 社会 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阐明立法初衷就是,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 社会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 社会 和谐,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 社会 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根本上就是立法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引和公***服务,强调家庭教育各责任都要依法履责。对于为人父母者来说,有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意味着“依法带娃”既是法律责任,也是行为选择。

从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的原则、内容和方法方式,对比现实中很多家庭教育的成败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不少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是不全面或者有缺陷的。最常见的就是有的父母只是要求孩子如何做而自己并没有做到,有的只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坏而忽视孩子的身心 健康 ,有的对孩子过分溺爱或者动辄打骂,这些都会削弱家庭教育在孩子 健康 成长中应有的正面影响。所以说,国家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父母“依法带娃”,将孩子的身心 健康 、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不仅并不多余,而且很有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 娱乐 和 体育 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同时,明确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非营利性质,规定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这些制度设计,也是对“双减”政策的回应。这也使这部法律更有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与一些法律不同,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是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威慑机制来调整家长的行为,而是用宣告国家价值取向和告知正确行为模式的方式来引导家长的行为。同时,通过明确国家、 社会 等相关主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支持帮助的权利和义务,从公***服务供给的角度,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为家长赋能,促进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提高。

家庭教育是人的教育的重要部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 社会 教育紧密结合,和谐***生,互相促进,相得益彰,才是最好的教育生态。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告示、指引、教育作用之下,强化家长责任意识,让家庭教育更像家庭教育,让家长学会成为家长,让家庭生活更美好,这是这部法律值得期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