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在哪里

云岩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在贵阳市云岩区中山西路51号。

一、云岩区医保局主要职能

云岩区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做好医疗保障事务性服务工作;指导群众办理涉及医疗保障的有关事项。

二、云岩区医保局单位构成

云岩区医疗保障局设内设机构两个:分别为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及医药管理服务科(医药价格监管科)。一个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云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云岩区医保局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1、根据《省医保 省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资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4号)文件,完成省级下达的参保任务,实现应保尽保;聚焦民生保障,加强医保经办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根据《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社〔2021〕163号)文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三重保障”。

3、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明确全省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落实医保待遇,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4、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文件,全面加强基金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

5、根据《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社〔2021〕46号)文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办工作;

6、根据《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深化“放管服”,狠抓行风建设;

7、根据《“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文件,军民***建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方面拥军优属的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基金监督管理执法体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医疗保障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代表等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意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医药机构)等单位和医药卫生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