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等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与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一、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遗产管理人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遗产管理人如果将遗产供自己使用、消费,应当承担因使用、消费遗产而造成遗产来失的赔偿责任,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在的地址不明,还不知道他是否接受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时候,有登报公告或通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义务,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期间,有向继承人、死者的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报告管理善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遗产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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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