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皇族有哪些权利

日本宪法:

第一章 天皇

第一条 天皇的地位·国民主权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第二条 皇位的继承

皇位世袭,根据国会议决的皇室典范的规定继承之。

第三条 内阁对天皇的国事行为的建议和责任

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

第四条 天皇的权限、天皇国事行为的委任

① 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

② 天皇可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国事行为进行委任。

第五条 摄政

根据皇室典范的规定设置摄政时,摄政以天皇的名义行使有关国事的行为,在此场合准用前条第一项之规定。

第六条 天皇的任命权

① 天皇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

② 天皇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法官。

第七条 天皇的国事行为

天皇根据内阁的建议与承认,为国民行使下列有关国事的行为:

一、公布宪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条约。

二、召集国会。

三、解散众议院。

四、公告举行国会议员的选举。

五、认证国务大臣和法律规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及大使、公使的国书。

六、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免除执行刑罚以及恢复权利。

七、授予荣誉称号。

八、认证批准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

九、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

十、举行仪式。

第八条 皇室财产授赠

授予皇室财产,皇室承受或赐予财产,均须根据国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