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法的内容为什么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而不是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呢?

根据阶级观假设,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是本质上的,只可能暂时缓解但永远不可能调和,阶级之间本质的是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在社会转型期阶级异常复杂的时候才会有"限制,利用,改造,同盟"。所以无论如何不可能同时考虑多个阶级。

法律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是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工具,所以必然带上阶级性,不可能由被统治阶级的状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