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区转学需要什么条件

上半学期快结束啦,学期结束这段时间是转学的关键时间点。近几日,长宁、普陀、虹口、浦东等区教育网站已陆续公布转学申请细则。由于各区的转学标准会略有不同,想要办理转学的家长一定要看清楚哦!

上海中小学转学申请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二、普通高中阶段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学生为本市户籍;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转学申请时限: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转学所需材料

一、上海市内转学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学生成长记录册;

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二、非上海市学校转入上海学校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普通高中转学还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学生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

学生家长的引进人才单位证明;

学生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办理通知书等。

长宁区

转学对象:

1.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2. 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

3. 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首次到本市居住,且居住地在本区。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 已在本区就读的学生,不予本区内转学;

2.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3. 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转学申请时间及地点:

1、小学: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2月2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 转804);

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2、初中: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2月2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咨询电话:62787558 。

3、小学、初中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2月2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新渔东路242号(小教二学区),咨询电话:22050727

凡有转学意向且符合转学要求者请准时前往相关地点办理转学申请手续,各转入学校将于2月23日(含)前通知家长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申请流程:

1. 学期结束时,由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携带转学所需材料(见“申请材料”部分),到本区指定地点查验、登记。

3. 到校报到:凭相关学校或部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