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学习工程建设法律与制度的收获和体会

通过一定时间学习建设法律和制度,收获颇多。首先初步了解了我国建筑建筑工程市场的大体情况,例如市场的主体与客体,以及资质管理情况。再者了解了合同法律制度。例如合同的订立,履行。合同的效力,即在什么情况我们订立的合同能够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合同双方应该怎样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等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让和终止,以及一些具体细节。掌握了什么是招投标,什么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 ,以及施工合同的管理。下面谈谈在学习过程中印象深刻的有关建筑法律与制度的概念。 先粗略谈谈招投标里面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技巧,评标和定标。在学习时,应该深入理解相关的专业名词,联系实际工程实例,强化理解。投标报价投标技巧评标和定标,评标时应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且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总数的 三分之二。假如有评标委员会有9人,那么技术经济专家应至少6人,评标可以采用合理低标价法和综合评议法,定标后应发出标准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是承包商参与投标竞争的重要文件,是评标,决标和订立合同的依据。应此我们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想想如果不中标的话我们的建筑企业如何生存呢,所以做投标文件是应该仔细,尽量做得标准。 工程索赔在我学习过程中特别重视。这是在建筑工程实际中经常遇到的。索赔和被索赔双方如果经过调解 ,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仍然无法化解纠纷,那么只有通过打官司来由法律裁决。索赔是正常的,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索赔可以是双方面的,索赔方在平常的工作中应该将证据收集充足,并且保存好。试想没有证据,就像我们在电视里面看到的公安局没有证据,不能轻易抓人,法院无法作出最后裁决。所以工程索赔的证据也是一样证据不充足,或者没有保存好我们的索赔很可能会打折扣。索赔应该按照程序来提出,索赔通常是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学习过程中,书上有那么一句话,应当及时发现索赔机会,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很多索赔机会被我们忽略了,那么损失的是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的单位或企业,这样不必要的损失就这样发生了!这一点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总之,通过一段时间的建筑法律以及制度的学习,加强了自身的建筑法律修养,懂得在具体工程实际问题中去运用所学知识处理一些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明确了建筑法律赋予我们建筑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或者是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给我点分啊,记得!别的话你加点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