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分手问我要回钱

小文(化名)和男朋友在一起5年,感情一直很好,她也希望男友能和自己离婚,但男友不愿意,于是两人分手。分手后,小文开始向女友索要两人的恋爱期间的***同财产,但女友始终不同意。无奈之下,小文找到了律师寻求帮助,最后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记者刘亚男

1恋爱期间为买房买车分手后想要回***同财产

小文(化名)和男友小文(化名)在一起5年了,虽然他们感情一直很好,但小文却一直想要和男友离婚,因为他知道男友对自己的家庭不重视。小文告诉记者,2013年4月左右,他去女友家里拿了两人在长沙购买房产的首付款,其中还包括了按揭买房以及购买汽车的费用。之后,小文还给男朋友汇去了一笔钱用于购买住房和车子,并给自己买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越野车。可是没过多久小文就发现男友在外地工作时一直没有回家,两人便又在2014年1月因为生活琐事开始分手。

2女友索要的是恋爱期间的***同消费

律师认为,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支付的大额消费,在性质上属于***同财产。但在具体案件中,也存在因恋爱关系中双方***同支出巨大钱财,在法律上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这部分钱属于双方***同支出或者***同花费的性质。所以恋爱期间的***同支出或者***同花费金额,在法律上是认定为***同财产的重要依据。

3女友要求返还10万元后,女方未同意

法庭上,小文出示了与王某两人的***同签字所写的《协议书》,以及王某出具的证明。小文称,王某曾在与自己恋爱期间多次向自己转账,数额从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王某在这5年间多次给我转账,都是为了我和王某家庭的生活需要。”小文说,自己不能接受王某这样欺骗自己的行为。

4双方分手,小文无法继续要求分割对方的***同财产

对于小文的起诉,小文没有在第一时间提供证据,这就造成了证据不能成为小文继续要求分割***同财产的有力证据。最终,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恋爱期间的贷款,该贷款属于恋爱期间一方为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另一方为恋爱期间购买的汽车;恋爱期间两人发生过的其他消费。判决后,该判决已生效。“恋爱期间发生房屋买卖后所付的首付款是可以直接要求返还的。”湖南万和联合律师张浩说。法官提醒:恋爱期间产生的大额债务要考虑其中是否有借贷性质、是否有担保、双方是否有同居关系等因素;而对于其他消费行为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