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夜班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上夜班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白班夜班都属于工作时间,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八小时/日,四十小时/周,一百六十七点四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