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餐饮的,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的时限还剩下不到1年时间,现在要转让,可房东不让我转让,该怎么办?

首先,在你和房东之间存在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房东将房子租给你做饭店经营用,你支付给房东租金,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两年。在这两年里你享有对房子按约定用途使用经营获取收益的权利。

关于现在你想转让房东不让你转让的事,房东是有不让你转让的权利的。这里你所说的转让是需要加引号的,因为你享有的是房子的租赁权,并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属于房东),你说的转让的意思在法律上属于转租行为。《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条规定,转租必须经过房东同意,如果房东不同意而你执意要转租的话,房东(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房东解除合同后,从你手里转让房子的人是无权使用房子的。这里涉及到一个合同的相对性的问题,简单说:租赁合同是你和房东签的,对你们双方有约束力;转租合同是你和第三方受让人签的,对你和第三人有约束力,该转租合同对房东是没有约束力的。之所以需要房东同意,是因为标的物房子是房东的,不同的使用人对其房子的影响肯定是不同的。转租合同不获房东同意,房东可以解除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你和第三方受让人之间的转租也就无从谈起了。

关于你说的花了几十万装修的事儿,装修必然涉及对房子本来面貌的改动,或者是改善了本来面貌,也可能是增加了一些东西。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是这么规定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也就是说,严格按照法律来讲,你要装修,改变房子本来面貌,是需要房东的同意的,如果没有得到房东的同意,合同期满,房东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的,无法恢复原状造成房子破坏还要赔偿房东损失。这就要看你装修的时候是否有房东的同意,同意可以是书面的,比如合同中写明了,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是推定的,所谓推定同意就是房东确实知道(比如你跟他说了)你在装修在改变房子的本来面貌但是房东没有表示反对。如果没有房东的同意,装修款的问题肯定是没法谈了,他不让你恢复原状就不错了。如果当时装修是经过房东同意的,关于合同期满装修款的补偿问题,首先要看你们的合同里有没有约定,有约定的话就按合同约定走;没有约定的话就看你们协商了,一般情况下,装修是使房子变得更好,比如墙壁粉刷铺设地板等,是使房子增值,但是事先没约定的话,协商的结果谁也说不准。因为某种意义上,你的装修在合同期满后对房东、或者新的承租人不一定有用,说不定你后面的使用人还得费时费钱把你的装修拆掉,是存在这种的可能的,所以在房东看来,你的装修不必然是使房子更好使房子增值,协商的结果也就有不确定性。这是假设你们两年合同履行完毕的分析。

现在的情况是,合同还有不到一年,你饭店效益不好开不下去想转让,房东又不同意你转让(即不同意你转租),一个选择是看能不能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首先要看合同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走。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和房东协商。合同未到期你解除合同的话,会涉嫌违约,你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看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有啥约定)。所以在跟房东交涉的时候,要就违约问题以及装修补偿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前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在你,你可以不提,房东肯定是要提的。装修的问题,房东肯定乐意装作不知,他不提你要提。但有一个前提——当初的装修是经过房东同意的。反之,如果当初未经房东同意,你也可以提一下,但理就不在你这边了。

最后要说的是,合同有规定的,先看合同怎么规定的;合同没有规定的,先协商,而且是争取协商出个解决方案来;协商不成的,去法院的话,如前面分析所述,你面临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