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家及其财产司法豁免权的含义。
答案:国家及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管辖豁免,指的是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另一国法院对它提起诉讼或提起以其财产为诉讼标的的诉讼;第二。诉讼程序豁免,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也不得强制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以及为其他诉讼行为;第三,执行豁免,系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而同意在他国法院作为被告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即使败诉,未经其同意,仍不得对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
上述三种豁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三者各有不同的含义,并各自与国际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相联系;放弃其中一项豁免,并不等于放弃其他两项豁免。联系在于:三者都源于国家主权和独立原则,***同构成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的整体;管辖豁免为其他两项豁免的前提条件,一个国家只有享有管辖豁免,才当然地享有另两种豁免;只有一个国家放弃管辖豁免,才能提出后两种豁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