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首先,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从有了人类就存在的。无论人类如何进化,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
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
另一方面,人与其他的自然存在物又有所不同,人是有意识、有意志、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并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界生活,而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利用和改造自然,人类本身也在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中不断发展自己。
其次,要深入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劳动生产为中介,而生产劳动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人类正是在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结成了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
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当代世界以及中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出现的尖锐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再次,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即协调物质文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是矛盾统一的两个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控、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这就要求我们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最后,要加大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法律法规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虽然已经颁布和实施了《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对人们的规范作用发挥得还不全面。
一方面,我们要依据法律严厉惩治为了一己私利而破坏环境的行为。这不仅仅是为了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制裁,更是为人们敲响警钟,警示人们要尊重法律的威严和意识到环境问题关系我们自身的生存问题,是关系每个人利益的大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还要依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更加细致的法律法规,用强制的方式来拯救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此外,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要使环境保护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使人们从内心中意识到这个严峻的问题。
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教育,要知道,环境保护是每一个人的职责。从而引导他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为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