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需要什么条件
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的条件如下: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持续任职满4年,4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才;
4、满足前三种条件的外国人员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与中国公民或永久居留外国人有满5年婚姻关系,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或60周岁以上外国人投靠在中国的直系亲属,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条件:
1、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外国人;
2、被授予中国政府特殊荣誉的外国人;
3、家庭团聚,包括:已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年满60岁以上、无直系亲属在国外、在中国居住满五年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
4、在中国连续工作、居住满一定年限的外国人,通常要求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
5、其他符合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条件的外国人。
综上所述,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的条件包括在中国投资并纳税良好、担任高级职务并满足居留和纳税要求、对中国有重大贡献或特殊需求、以及与中国公民或永久居留外国人有婚姻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并满足居留和生活保障要求。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