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法治成为信仰”征文
大学,作为青年进入成人社会的预备阶段,大学生经常在校园内、社会上看到与法治背离的情形。对此,不少大学生感叹,法律的实践效果与他们内心中的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异,甚至存在以情代法、执法不严的现象,冲击着青年人的法律信仰。
值得注意的是,当下的青年正处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传统的文化思想,加之,在教育体系内,法治教育并不充分,青年的法治信仰存在一定的“缺位”。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已经有这样一种***识,“法治中国”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也是保障的支柱。因而,作为未来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如何让法治成为青年的信仰就显得至关重要。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段脍炙人口的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对于法的重要性,一千个人就会有一千种解释,各有侧重。但可以肯定的是,让青年具备法治信仰,一定是将法治从法律条文,内化为一种约束、一种责任感。绝不会逾越法律的底线,这是一种将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信仰。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当下的青年,虽然在中学、大学阶段,学习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对于法治的认同还远远不够。相对于冷冰冰的法条如何因势利导,让法制观念直击青年的内心深处就显得至关重要。
目前,大学已经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以增强大学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是德育课程的重要阵地。可是,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少老师对这门课并没有“精耕细作”,有的学生甚至觉得上课有些“无聊”。作为教师,要在课程上下功夫,既不能对内容泛泛而谈,也不能只讲重点。试着运用理论+案例的方式,让课程成为法律常识课程的同时,也进行法治信仰教育。
毕竟,法治不是远离现实生活的空中楼阁,法律条文也不能唤起人们的尊重。对于青年,只有让法治的实践与内心的标准产生“***振”,法治的魅力才能释放出来,让更多的人信仰。因此,让法治成为青年的信仰,就不妨为青年提供具体的情景。比如,中学阶段,学校完全可以征求学生的意见制定校规,让学生组织监督校规的执行。正如有人所言,法律就是解决纷争、创造合作关系的程序。 对于青年而言,让法治要成为信仰,并非只是个别法律条文的理解,而恰恰是一种质疑。如此,在实践中完善法治、理解法治、尊重法治,最终才能激起青年对法治的认同感,才能走出将法治等同于工具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