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学认为:自己一不犯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首先,你的出生和死亡不仅是存在于生命意义上的出现和消亡,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

当你呱呱坠地的时候,你就法定地拥有了宪法所赋予你的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当你未成年的时候就法定的受你父母的监护,也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你自己无法选择的。

当你16岁生日后的一天开始,你就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成为一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当18岁生日后的一天开始,你就成为一名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人。

当你到22岁(男)或者20(女)的时候,你就拥有了婚姻的自由权利。

当你结婚了,你就存在了对自己配偶的法定的责任。

……

所以说你是不可能不和法律打交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