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丧妻,有一套房子属于***同财产,产权证是本人名字。有一子一女。我想卖房但子女不同意。有何办法解决
可以这么说。不论产权证上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这所房子是你们***同财产是事实。你老伴去世后,房屋的一半是应当作为其遗产被继承的,你,你女儿,你儿子,三个人平分,也就是说没人分的遗产的1/6,那么你对于这所房子的所有权为1/6+1/2=2/3。所以你们还是“按份”***有关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有分为按份***有和***同***有。按份***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同***有人对***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有财产的每个***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也就是说,你可以卖掉房子,你的女儿无权干涉。
法律是这样,其实都是一家人,希望你们有什么事情还是沟通为上,争取更加妥善的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