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在清朝时期,被买卖的人如同普通商品一样,他们没有所谓的人权,他们的人生掌握在别人手中,他们的价值也由他人来评判,作为商品,还把他们分为三六九等,所以买卖的价格而由此不同。
书中有过这样的记载:“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某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并非一般的仆人,而是直接买来终生为奴。
我们来计算下:
清乾隆年一斗糙米约铜钱十五文,一两钱为八百到一千文。考虑到时代和市场因素,十五文约为现代二十到二十五元。一文约为人民币一元六角左右。按八百文计算1200左右。25两即30000人民币,收一家人!而同时期的耕牛壮年为十二到十五两。
可见真是人的价格还不如耕牛!!!
买的仆人分使用期和终身制
使用期契约的仆人:
有些仆人的价格很便宜,一般管吃管住,再给几两银子都行了。
如果是未成年人,比如小丫鬟之内,可能连银子都不给或者象征性给一点,只是管吃管住。
满清小说里面记载:有个富贵人家买了个七八岁的小丫鬟,活期使用4年,只给了1两银子。中间人还扣了一些,最终只到了几百文钱。
但有手艺的就不同。比如有个丫鬟很擅长烧菜,同样的几年服务期,就卖了十几两白银。
而普通的家丁买回来是专门干苦力活,如果身体条件不是很好,有气无力、面部憔悴的,可能价格就会低一些,强壮点的,能吃苦耐劳的总的会高一点,总来说一个仆人的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但普遍都在5两到10两之间。
说明:这些仆人也并不是一点权利都没有的,像那些签署了期限的仆人们,他们就比较好了,不能随便的被打骂,除非是犯了错误,生病了还是要给人家看病。
终身契约的仆人
如果签的是终身契约的仆人就没有这么好了,主人家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只要不把他们弄死就行了,没有人会去管。
除了上述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仆人,他们被称为扬州瘦马
就把一些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饿瘦,让其感觉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样子,当然,还得给她们进行琴棋书画,跳舞的训练,等到时机成熟,就可以拿去卖钱了,还是给大户人家。
买卖仆人还需要契约
在乾隆期间,奴户的价格都是可以明码标价,以白纸黑字为凭条受官方保护。
契约分为:签白契和红契(加盖官方印)
还有一部分是没有中间人,直接买方和卖方,比如卖身葬父(母)之类的情况。
大部分奴婢的买卖需要经过中介(牙婆、牙子、媒人),签订卖身文契的时候还需要亲戚朋友作保。
终身契约的仆人的赎身问题
仆人想赎身几乎不可能!
因为清朝有明确法律规定,奴仆想赎身必须经过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杀头。还有人被判终身为奴,更没有赎身一说。
清代的赎身最早有官方规定的是旗人家奴的赎身,主人看你为主人的效力,可以令其赎身为民”,可以赎身。
但是后来在雍正乾隆两朝的时候,对于奴仆赎身的问题,有过数次反复的探讨,总之是不一定的,肯定是要主人同意才可以赎身 。
赎身之后就能跟主子平起平坐了吧?
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有只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除非你发现你的生世另有隐情,从草根咸鱼翻身了,比如说如果你是皇帝或者王爷的亲戚或者私生子,否则没有其他可能了。
第二种可能就是你被皇亲国戚有权的人看上了,纳妾,那你的地位就提升了。尤其是第二种可能性更小,如果你长得漂亮,他们也不会让你赎身的。
总结: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卖身的人,封建社会基本没有什么社会福利,很多人穷困潦倒一生,甚至连饭都吃不上,碍于生活所迫,只能卖身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