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如何办理丧葬费
老人过世办理丧葬费的方法如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3、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4、如子女办理调档,需要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要求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5、调出死者档案后,其中一张办理人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5、工作人员会根据所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
6、办理结束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档案部门盖章,将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