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
深入调查宅基地闲置现象,了解宅基地闲置的数量、类型和分布特征,分析其成因。在此基础上,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原则,考虑农户意愿,从理论、技术、政策与制度等方面深入探索对策与措施。
1、理论问题——科学界定
目前湖南农村闲置宅基地究竟有多少,分布在哪里,闲置原因是否把握准确和全面等,这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答案。因此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农村宅基地闲置的数量和空间分布特征,探明成因;科学界定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定义和内涵,系统划分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类型;针对主要类型,构建利用潜力与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为制定农村宅基地处置办法提供理论依据。
2、技术问题——应用遥感信息技术监控与管理
宅基地闲置是农村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敏感问题,常规调查与走访,难以全面获得准确的信息。因此,需要研究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高光谱遥感影像解译方法,采用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利用网络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监控动态,实现农村闲置宅基地信息化管理。
3、政策与制度问题——制定相关处置办法
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宅基地改革试点为先导,探索用法律制度约束、用经济杠杆调节、用政策措施引导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处置办法。其中需要探讨的具体问题包括: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的方法与模式;闲置宅基地的自愿退出、收回和补偿机制(如置换商品房、农民公寓房、物业或货币补偿);闲置宅基地的流转规范;闲置宅基地整治对策;农村乡土文化的保护和历史传承等等诸多难题。以此研究为基础,根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研究范围,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村庄土地利用综合规划方法,发展智慧村庄等等。
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既不能出现城乡建设用地双扩张现象,也不能城市建设土地短缺而农村宅基地闲置。建议组织相关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扫清障碍,加快步伐,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扩大内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拉开帷幕,解决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是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理论和技术,制度和法律,经济和民生,需要系统谋划,深入探讨,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