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人权关系是

法律与人权关系如下:

人权对法律的作用。人权是法律的目的与源泉。一方面,人类社会的一切生产活动,上层建筑中的各种因素以及一切形式的意识形态,都应该为了由人组成的社会的存在、进步和发展。只有在社会整体意义上,物质生产提高,自然环境改善,文学艺术繁荣和发展,优良的政治制度建立,才可能论及人权的实现,人的各项具体人权受到尊重,得到保障。因此人权就自然成了法律的目的;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类对环境和自身的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一些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新的社会关系会大量涌现,而已经有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在变化,所以人权又是法律发展的源泉。

法律对人权的作用。法律对人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确认和保护人权的实现。没有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宣布和保护,人权要么只是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要么经常面临受侵害的危险而无法救济。人权的法律保护是人权实现的最直接的保障手段。对人权的法律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对人权的国内法保护。同其他保护手段相比,此种保护具有明显优势。首先,它设定了人权保护的一般标准,从而避免了其他保护(如政策)手段的随机性和相互冲突的现象;其次,人权的法律保护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因而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权威性、普遍有效性。其二、是对人权的国际法保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人权问题不再是单纯意义上“国内问题”。人权的实现归根结底应该建立在世界各国平等合作、和睦***处的基础上。在国际上,人权的国际标准要通过国际公约来规定和体现;国际人权的实现,不能离开国际法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