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委托人范围

刑事案件委托人范围如下: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如下:

1、委托律师的,首先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委托人一份,律所一份;

2、然后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由委托人自己保存;

3、最后还需要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