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斩首为啥都要午时三刻秋后问斩,有什么讲究吗?
因为古人认为,杀人是“阴事”,而午时三刻,在古代是阳光最强,“阳气”最重的时刻。
被斩首的人,就算罪有应得,可还是会有一口怨气,死了之后会去纠缠刽子手,或者下令的官员,所以古人就将斩首时间定在午时三刻,借阳气抑制阴气,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行刑者或者下令官员。
还有另一层意思,人的精力在“午时三刻”,处于“伏枕”的边缘,就比如我们很多时候,站在中午刺眼的阳光下,不过多久,眼睛就会泛酸,意识就会有些朦胧。
所以此刻斩首犯人,犯人也会有些昏昏欲睡,脑袋落地的瞬间,可以减轻几分痛苦,如此说来,也不失为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还有后来神鬼小说中常用的概念:
在午时三刻开刀问斩,阳气最盛,阴气遇则消散,如果要斩首的是罪大恶极之犯,或许"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
再说明确点儿,就是说让他无法接触到阴气,死了就死了,连鬼都让这个犯人做不成。
所以这跟上边所说的人道主义相反,属于对罪犯的加深惩罚。
还有另一种说法,是说斩刑在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
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
皇城的午门附近毫无遮挡物,阳光直射,阳气最盛。
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
其实说白了,都是一种震慑作用,用这些神鬼玄说,让世人对大刑本身产生恐惧,从而抑制犯罪,就古代的封建迷信大环境来看,这种做法其实很奏效。
最后补充一点,午时三刻的确切时间,应该是在清朝有了具体规定:
即相当于现在的11点44分到12点之间,这大约16分钟的时间内,统称为:
午时三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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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 中经常有午时三刻杀人的描写,如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 白龙庙英雄小聚义”里,宋江、戴宗被押到法场,“报道一声:‘午时三刻!’监斩官便道:‘斩讫报来’”。又如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 劫法场石秀跳楼”,卢俊义要被处斩,也是“午时三刻到了”一声喊,刽子手就要动手。其他的古典小说里也常常会有“午时三刻”行刑的情节。
那么,是不是古代法律规定在“午时三刻”行刑的呢?
并非如此。比如唐宋时的法律规定,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斋戒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杀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执行死刑。而且还规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按如此规定,唐朝一年里能够执行死刑的日子不到八十天。在行刑的时刻上,唐代的法律明确规定,只能在未时到申时这段时间内(大约合今下午一时到五时之间)行刑。并不是“午时三刻”。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规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对于行刑的时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既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明清小说里“午时三刻”行刑的说法就应该只是当时官府的惯例,或者是说书人、写书人的普遍看法。那么写书人为什么这么写呢?
古代一昼夜划为十二个时辰,又划为一百刻(“刻”原来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百刻)。“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时”一般约合今天的中午十一点至十三点之间,午时三刻是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中国古代一直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等等和他被处死有关连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 可以压抑鬼魂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小说误人!实际上古代法律有规定是秋后,但没有规定必须是午时三刻。
那为什么是秋后问斩呢?
而且古时候以农业为主的 社会 ,秋收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时刻,避免天地间怨念太多,影响秋收,所以秋后问斩。
唐宋时的法律更是明确规定: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斋戒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杀日皆不得执行死刑。而且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
行刑的时间也并不是午时三刻。
明史上有“申酉(下午三点到七点)行刑”的说法。
唐代则是规定未时到申时(下午一点到五点)行刑。
清朝小说《醒明花》中有说:
五更时分,也不是午时三刻。所以午时三刻是误传。
其实这个有多种解释,有法律说啊,有迷信的阴阳说啊,也有根据生理规律来解释的。
比较流行的是“阴阳说”。
我们知道古人把一天划分为12个时辰,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午时就是11点到13点的时候,午时三刻就正好是中午12点左右。12点是一天当中,太阳正当空的时候,也是阳气最盛的一个时候。
选择午时三刻,是因为古人有封建迷信在里面。觉得杀人这件事毕竟是要跟阴曹地府打交道,那么在午时三刻砍头,可以抑制住来自阴曹地府的阴气,利用这个最盛的阳气抑制住犯人的哀怨之气。以免变成厉鬼跑来索命什么的……真是令人一阵背脊发凉啊。
此外,午时三刻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十二点四十五。一天当中阳气最旺的时候不是正午时分,而是十二点四十五。在这个时候砍头的人,连鬼都没得做,属于罪大恶极的那种罪犯才有的待遇。感觉有点残忍呀……
另一种说法则以“生理规律”为依据。
在“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处于“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这样看来,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处决犯人,有体谅犯人的考虑。
我们看古装电视剧,读明清小说,经常有“午时三刻开斩犯人”的情节。为什么古代要选在“午时三刻”行刑呢?究竟有什么讲究?
古代一昼夜划为十二个时辰,又划为一百刻。“刻”原来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刻。“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时”一般约合今天的中午十一点至十三点之间,午时三刻是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
说起来中国文化的宗教色彩不浓,可是实际上鬼魂因素却总是在民众乃至于官府的日常活动中表现出来,文学作品中“午时三刻”杀人时辰,就是这种鬼魂因素起作用的例证之一。
那么,是不是古代法律规定在“午时三刻”行刑的呢?并非如此。唐代的法律明确规定,只能在未时到申时这段时间内(大约合今下午一时到五时之间)行刑。并不是“午时三刻”。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规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对于行刑的时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既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明清小说里“午时三刻”行刑的说法就应该只是当时官府的惯例,或者是说书人、写书人的普遍看法。
午时三刻是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
古代一直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等等和他被处死有关连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压抑鬼魂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在午时三刻钟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阴阳家说的阳气最盛,与现代天文学的说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时三刻。古代行斩刑是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皇城的午门阳气也最盛,不计时间,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
然而也许还有另一层意思。在“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处于“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这样看来,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处决犯人,有体谅犯人的考虑。 (摘自《廉政瞭望》)
编辑点评:午时三刻处斩的原因,“不许做鬼”说要比“体谅”说靠谱些,毕竟大限将至,哪怕困得抬不起眼皮了,犯人当时也会睡意全无吧。
监斩官说,窦娥午时三刻快到,你还有什么话说。窦娥说我死后第一曹州大旱三年。监斩官,哈哈,这不是痴人说梦话。第二么,我死后,我的一腔热血将要喷在高挂的白练上。监斩官,哈哈哈。第三啊!我死后,天要降大雪,将我的清白之身掩盖。监斩官,六月天那来的雪。
这就是六雪。
午时三刻到,行刑。
窦娥冤,窦娥真的被冤死了,窦娥冤死后,她说的三件事都应验了。
这么冤枉的冤案,要不放在午时三刻行刑,屈死的冤魂不找监斩官和刽子手的事才怪呢。
古代的五时三刻应该是中午过一点,这时的太阳正是午时高照的时候,无论你是屈死的冤魂也好,还是怎么死的鬼魂都不敢在太阳底下胡作非为。
民间传说,鬼到鸡打鸣的时候,必须要到阎王爷那里签到,否则会被打进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所以鬼魂白天不敢胆大妄为。
午时三刻是大白天的白天,这样才是行刑的无妨时刻。
首先介绍一下“问斩”,就是将犯人的头颅砍去致死,这种刑法风靡于全球,方便实用,大家都都说好。
斩首有多种形式。第一种是用斧头斩首,受刑人将脖子搁在木砧上,重重的斧头用力砍下; 第二种,受刑人或跪,或站,或坐在脚后跟上,双手经常被绑在前面,低头,下巴放在胸部,这样,行刑人可以看到他的颈部(影视中最常见的方法)。第三种,受刑人站着受刑,一人在前面拉住犯人的头,一人负责行刑,这是最少也是最难的斩首法。
斩首示众是统治者常用的手段,中国古人在对斩首的过程上有着独到的见解,对于一般人,午时三刻,推于菜市问斩,对王公大臣采用午门问斩,这是很有讲究的。午时即现在的11:00-13:00,一刻约为15分钟,午时三刻即11:45分左右,此时烈日当头,人看不到自己的影子,按封建说法是午时阳盛,三刻盛极,能瞬灭阴魂,致使被杀头者魂飞魄散,连鬼也做不成。
还有一种说法执行死刑是“阴事”,被杀者的阴魂会出来纠缠判决官、监斩官和刽子手,而午时三刻可压制阴魂不敢出现。午门斩首对皇帝来说是占据天时地利,午门在风水学上是阳盛之地,加上午时为阳时,此时此地,砍人毫无顾虑,不管你是该死还是冤死,龙椅上那位都可以高枕无忧,如果皇帝仍然觉得心惶惶,那就顺便灭个九族。
但是,按照史学家的研究,古代的行刑时间确实是有规定的,但是从来没有规定“午时三刻”
在可以行刑的月份上,比如唐朝,是正月,五月,九月,闰不行刑,即所谓的“断屠月”
在可以行刑的日期上,一般是,节日,节气,祭祀,朔望,上下弦以及"十直日"不行刑
在可以行刑的时间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哪个时刻行刑,一般是...天未明,雨未晴,不能行刑,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明史上就有“诏自今以申酉行刑”(下午三点到七点)这样的说法
从春秋时期开始就有“赏在春夏,刑在秋冬”的说法,中国 历史 上的朝代一般用的也是秋冬刑...然后又有冬至后不杀,秋分前
所以,午时三刻的说法很可能只是出现在小说里。
根据古时阴阳学说,午时三刻阳气最旺,即便有阴气出现也立即消散。在被 午时三刻问斩的罪犯一定要是十恶不赦,罪大恶极,不可存于三界。让其死后阴气不能相聚,没有做鬼后投胎转世的机会,就是要消灭灵魂。
事实上"午时三刻″行刑并不是古代的法律规定。唐宋时期的法律只规定了不得执行死刑的时间,即每月的禁杀日为(每逄初一、初八、初十、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执行死刑。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斋戒日、大祭祀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也不得执行死刑。甚至还有"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的规定。那么古代在什么时间段执行死刑呢?事实上古代行刑的时间段并不象戏里演的书上写的"午时三刻″,而是定在可以行刑日子里的未时至申时这段时间内(13点一一17点之间)行刑。明清时期的法律也只是规定了行刑的日期,并没有明确规定行刑的时刻。所以本人认为"午时三刻″行刑与迷信有关。古时候的人认为,杀人是"阴事",不论被杀的人是否有罪,他的鬼魂都会来纠缠判官、监斩官、行刑的刽子手和其它有关联的人员。所以只有选择"午时三刻"阳气最盛的时侯行刑,可以压抑阴魂,使死刑犯的鬼魂不敢出来纠缠。这也就是古代"午时三刻″开刀问斩的原因吧!
午时三刻,白天午时三刻是阴气跟阳气交换的时刻,那个阳气最旺盛时刻又是阴气最旺盛时刻,刚刚死的人就是新鬼,能让新鬼魂飞魄散,能让老鬼出来采阴补阳时刻,所以在农村说什么一般碰到鬼一般就是这个时刻,碰到鬼人一般是那个时刻晦气太重又走到聚阴之地了再又是午时三刻,这三条件具备就会碰到鬼,具备两个条件就容易看到鬼,一般就说是眼花了产生幻觉,经常叹气的人,晦气比较重,为什么你一叹气老人就会说你经常叹气不好,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