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像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备忘录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要看其是否满足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满足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即包括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就合同必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内容明确、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其中,如果是要具备特别成立要件的合同,还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可知只需要具有当事人、合同标的和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相一致合同即可成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由此可见,备忘录具不具有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一般应当看其是否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即当事人、标的和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如果是要具备特别成立要件的合同,还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