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民的事迹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天天与农民打交道的曹新民深深知道,在老百姓心中,让他们在打官司过程中少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就是最好的司法为民。因此,曹新民一直在努力做到提升审判促效率,快捷为民定纷争。在办案中,曹新民常常用“五快”来缩短审案周期,即立案快、通知被告到庭快、开庭调解快、送达裁判文书快和执行快。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民事纠纷,曹新民还会果断开通“速裁通道”,按简易程序对纠纷进行简化审理,快速作出裁定、判决,以减少当事人诉累。2005年4月,曹新民在审理高某诉郭某离婚纠纷一案时,考虑到高某在上海经商来往不便,立案当天便通知居住在洧川的郭某到庭,启动速裁程序。在查明双方长期分居、和好无望的情况下,当庭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仅用1个小时就审结了此案。 “构筑民调大网络,建设和谐新农村”是曹新民从事法官工作以来的一个奋斗目标。在工作中,曹新民积极与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联系,在两个乡镇的71个行政村建立民调组织调解网络,形成调解网络工作人员互动,从而使一些基层纠纷得以在乡村化解,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2005年,洧川发生一起涉诉300多人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扬言如处理不当要上访。曹新民在充分了解纠纷原因后,全面展开了调解工作。他一方面组织双方当事人代表坐到一块进行协商,一方面发动乡村干部、家族权威人士等诉处民调网络人员到场做双方工作。经过10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使矛盾纠纷化解,100多亩承包土地得以顺利交付,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风雨交加的乡间小道,有他逆风前行的脚步;在酷暑难耐的夏日子夜,有他挑灯阅卷的身影;在花草飘香的田间地头,有他息诉止争的声音;在纷纷扬扬的漫天雪地,有他雪中送炭的足迹……曹新民就这样扎根基层法庭13年,情系审判风雨路,一腔热血谱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