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优惠政策

为加快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及创新水平,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组织地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础上,2018年起,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支持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近84亿元奖补资金,支持了200个开发区,受益企业有2000家以上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通过市场化机开发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探索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开辟绿色通道。此外,北交所设立的目标之一便是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专精特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1、资金扶持:每户给予一次性20

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2、荣誉资质:颁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3、政策帮助:重点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

4、政策扶持: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重点扶持。

5、企业人才:有专门的校园、社会招聘渠道,及人才培训优惠。

6、企业推广:提高企业资质荣誉、提高企业品牌和产品推广等。

7、企业发展:后期对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上有倾斜,提升本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吸引力,获得此荣誉(能获得此荣誉的企业代表企业的成长性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后期在企业技改项目,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上有政策倾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

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