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开车撞死人教练要坐牢吗
学员开车撞死人教练要坐牢,具体如下:
1、学车过程中不小心撞死人,如果学员存在过错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虽然《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但此处教练承担的责任只能是民事责任,因为行政法规、规章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其次刑法遵守严格的自己责任自己承担的原则,不可能出现一人犯罪他人担责的情况。因此学员需要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学员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犯罪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构成过失犯罪;
2、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例如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的一个效果上,此类犯罪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过失犯罪除了承担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外,有可能还要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撞教练车的责任: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