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可以在外面做生意吗
国企员工是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也可以投资设立公司。一般来说,国企员工并且是公务编制那就不允许经商。
另一种是国企员工没有公务员编制,在法律层面上是允许经商的,但是通常各个公司都会在合同上注明在职期间不允许公司业务范围之外的商业营利性活动。国企员工是否可以在外面做生意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国企担任领导的不能在外面做生意;如果是国企普通员工可以在外面做生意,当然,如果劳动合同里写了不准从事其它经营性活动,那么最好不要自己做法人,如果自己不能做法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亲人做公司法人,其它都最好不要掺和进来。如果单位没有禁止去外面做生意的,就可以去开,但如果和单位的利益有关系,最好不要做。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