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双随机自查是否可以拷企业电子凭证
根据《税务稽查专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稽查和税务稽查专项检查时,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取纳税人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企业的电子凭证包括企业的电子账册、电子发票等,是税务部门进行稽查的重要依据。
然而,税务部门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关于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获取、使用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根据《税务行政处罚法》,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稽查时,需要按照程序进行,依法取得相应的执法权限,并且需要有合法的执法依据。
因此,在实践中,税务部门在开展税务稽查时,并非随意获取企业的电子凭证,而是需要依法、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企业的电子凭证一般需要经过税务部门的合法请求或法律程序,才能进行查看或拷取。
综上所述,税务双随机自查可以获取企业的电子凭证,但需要依法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您有具体的情况需要咨询,建议您与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