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卫生法学领域共有多少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列入立法计划

***5部法律,9部法规,240个部门。

9部法规:《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卫生法律的作用:

1、供作医疗机构制作行为规范的依据;

2、可以作为医疗侵权领域具体适用的法律;

3、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

卫生法律制度建设,不仅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习俗的直接影响,还与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卫生法律制度建设具有四个主要特点:

特点一,卫生法律制度与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卫生法律制度,是重大民生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人人享有健康的生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所要达到的重要目标;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生命的不断延长,又主要是通过卫生事业的发展来体现和衡量;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又要通过卫生法律制度来保障。

特点二,卫生法律制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与科学技术发展紧密相关

科学技术的发展影响着立法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依据(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医学科学,是在对疾病的病理分析、控制措施和治疗方法的反复验证和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卫生法律制度建设只有正确地反映医学科学的新成果,才能提高法律的质量。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对生命科学的探索进入了全新的阶段,使医学科学的许多理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些科学理论与立法息息相关,逐渐被运用到卫生法律制度建设中,使卫生立法和卫生执法工作更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律,使卫生法律制度建设具有更加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在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如《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将来要制定的《精神卫生法》,以及未来可能制定的《安乐死法》、《人类精子库管理法》、《禁烟和控烟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法》等就是以传染病学、遗传学以及生物学科的现代医学原理为依据的。国际上对克隆技术的立法也是争议颇多的问题,2001年1月31日,英国宣布,人类胚胎的克隆是合法的(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克隆人类技术的国家,《新财富宣言》,中信出版社,2002年06月,第12页)。克隆胚胎,提取胚胎干细胞的技术,产生了“组织工程学”新学科,它是一个跨越医学、物理化学和遗传科学的全新领域。利用这一交叉领域的研究成果,科学家正在培育人体的各种组织器官,将使临床医学发生一场深刻的革命。再例如,在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过程中,国家立法机关认真研究和运用传染病防治的“三环节”即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以及“两因素”即社会因素、自然因素等的医学理论,针对传染病控制的不同环节和有关因素,规定了相应的制度。在职业病防治法中较好地运用了“三级预防理论”。一级预防指的是发病因素的预防,二级预防指的是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三级预防指的是在患职业病后要采取措施防止病人残障。因此,这两部法律在逻辑上比较严谨,在执行上具有可操作性。实践证明,卫生法律制度建设,必须高度关注医学科学的发展变化,要在学习和研究医学科学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及时客观地反映医学科学发展的规律,提高立法质量,为医学科学的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环境。

特点三,卫生法律制度同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卫生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疾病的预防治疗问题,客观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因此,我们必须把卫生法律制度放到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全局中去研究和思考,认识到经济的发展同公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是相辅相成的。经济发展为疾病的预防和公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而公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又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卫生法律制度建设,既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又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的程度,提高社会建设的整体水平。

特点四,卫生法律制度建设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与国际惯例

同疾病进行斗争,是人类面临的永恒课题,必须树立不拔之志。传染病的传播与人类的安全观有很密切的关系。随着交通的发达,国际间人员交往更加频繁,各种传染性疾病很容易跨国境或者跨地区迅速传播。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出现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事件,都将会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这就需要加强国际间在医学领域的密切合作和互相交流,建立全球传染病问题合作机制,***同研究、探索对一些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治疗等措施。世界各国都是通过立法确立本国对传染病的控制体制和防治措施,而这些控制体制和防治措施,许多都反映了医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其他国家一般都是有借鉴意义的。正是由于这种特点,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特别是对一些传染病控制的立法工作,越来越受到有关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关注。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是人口最多的国家,对发展全球卫生事业和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建设,必须注意研究国际通行做法,博采众长,借鉴其他国家在卫生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国际卫生法规、食品法典等,对我国制定相关的法律就具有借鉴的作用。同时,我国政府已经加入了《国际卫生条例》、《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等等一系列国际条约,因此,我们在卫生立法工作中必须认真研究、合理体现这些国际条约中的***同规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