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法律是为了让自由

个人很喜欢罗翔教授,能够入驻B站真是太开心了,他真的是三观很正的一位法律人!很喜欢看他的视频,下面发点自己收集的罗翔教授的语录吧。1.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2.很多法学学得好的同学,学着学着已经丧失人性了。3.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那就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正义。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而我们正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所学习的法律知识,去不断地追求正义。4.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其实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5.如果一种行为是社会生活所许可的,那它就不应该是犯罪。6.只有法治才能让我们这个民族走向真正的复兴。7.律师的价值,是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来追求法律的正义。

8.刑法这个字本身就不好看,刑法这个字怎么写呢?拿人开刀的呀,把开刀的依据合法化就叫刑法。

9.如果司法权不加限制,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刑罚权任意打击的对象。中国历史上的典故,1142年除夕之夜岳飞之死,岳飞临死的时候,说了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飞之死的罪名是什么?莫须有。所以相信每个对中国历史有基本认识的同学都认识了八个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10.犯罪是可怕的,但是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

11.一次犯罪不过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

12.如果刑罚权不受限制,那一切正义都有可能被架空,而且往往是以正义的名义来架空正义。

13.现代社会,刑法一定要有两个价值,一个是保护机能,惩罚犯罪,保护法益;另一个是保障机能,保障人权,限制刑法权。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运行,所以在现代社会刑法不再像古代一样是个刀把子,因为大家看到刑这个字就觉得他像刀把子。在现代社会,刑法是双刃剑,他有两个刃,一个刃砍向犯罪分子,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还有另外一个刃,砍向司法机关,限制司法机关的权利。14.法律无非解决社会生活矛盾,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

15.看见的正义你不需要去相信,看不见的正义才是需要去相信的。

16.如果重要的个人利益可以放弃的话,那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17.一个人不能处分自己最重要的利益,因为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

18.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