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与万民法为什么能***存
自然法、万民法同属于罗马法。
自然法是自然界教给一切动物的法律,起源于古希腊,认为人是生面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追求生命、自由、财产和幸福的自然权利--法律的一切规定都必须以此为最高原则。
而万民法适用于自由民(妇女、未成年人、奴隶、异邦人除外——受历史局限)虽保护奴隶制,但讲究公民之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两个法律都属于罗马法,为罗马的统治提供了有力支柱,影响深远。
应该说,当时罗马的万民法是对自然法的一个限定,仅限于公民人人平等,毕竟当时世界还是落后的,法律也不是十分完备,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要考虑当时的国家的制度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