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法哲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广州大学法哲学课程是法学院下设的研究生课程,法学院下设法理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四个教研室和广州律师学院、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广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与法学院联合进行法学研究。广州大学法哲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如下:

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简介:

本课程主要从三大法学流派入手,第一部分:将介绍自然法学派的四重发展历程、具有重要意义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路;第二部分:介绍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若干重量级人物;第三部分:介绍社会法学派的兴起,并对这一学派在当代的代表人物及其理论思想加以介绍。

在职研究生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主要从哲学的角度、以哲学方法透视法律现象,评介西方法哲学发展史上的若干代表性人物及其传之于后世的经典理论,旨在使法学硕士研究生对西方法哲学发展过程形成一个较为系统完整的知识体系,以期较大幅度地提高理论法学方面的修养,从而达到和满足藉此增强应用法学识的实践目标和要求。

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讲:古代自然法、中世纪自然法;第二讲:古典自然法

第三讲:复兴自然法;第四讲:分析法学派之奥斯汀、边沁、凯尔森

第五讲:分析法学派之拉兹、哈特;第六讲:社会法学派之孔德、韦伯、梅因、狄骥

第七讲:社会法学派之孟德斯鸠、霍姆斯

第八讲:社会法学派之卡多佐、卢曼、塞尔兹尼克、庞德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

1.[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修订版;

3.[德]科殷:《法哲学》,林荣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4.文正邦:《当代法哲学研究与探索》,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王哲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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