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以什么为标准伤残鉴定
法律主观:
关于车祸伤残鉴定标准,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案件的伤残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标准由五部委发布,并且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仅是车祸,包括一般的人身损害,全部是适用该标准。该标准主要是根据伤者伤情的恢复程度以及功能丧失程度来评定伤残。该标准实行之前,交通事故案件统一适用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的伤残评定标准,新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变得更严格了一些,在评谈尺度把握方面更紧了一些。简单举例,老标准中四个肋骨即构成十级伤残。新标准中要达到六个肋骨,才构成十级伤残。因此评谈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变严了。
法律客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4.4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5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