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有多少派出法庭

武清法院机关内设12个庭室,下设14个人民法庭。 1、杨村河东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杨村河西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杨村河西、黄庄街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徐官屯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徐官屯街、东卜洼街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梅厂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梅厂镇、上马台镇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大碱厂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大碱厂镇、曹子里乡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大良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大良镇、下伍旗镇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崔黄口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崔黄口镇、河北屯乡、大黄堡乡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城关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城关镇、白古屯乡、大王古庄镇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河西务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河西务镇、高村乡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南蔡村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南蔡镇、泗村店镇、大孟庄镇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豆张庄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豆张庄乡、东马圈镇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石各庄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石各庄镇、黄花店镇辖区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3、汊沽港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汊沽港镇、陈咀镇辖区内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4、王庆坨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王庆坨镇辖区的民事、商事纠纷案件,办理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培训辖区治保调解干部,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4号